山东省暨济南市宗教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月启动仪式

    6月1日上午,山东省暨济南市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市洪楼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全省范围的首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山东省宗教局副局长刘爱民、岳富强以及济南市民族宗教局分管领导、济南五大宗教协会人士及信众与会参加。我寺庵法师、恒愿法师、界文法师、界贵法师、惟作法师、法传法师代表济南市佛教协会参加活动,集中学习宗教法规政策,并与其他宗教团体交流经验、增强友谊。

  岳富强在讲话中对“学习月”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务求实效,紧密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对照政策法规和团体章程,认真查摆日常活动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学习月”活动成为分析问题、规范宗教活动的过程。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列席宗教界重要的学习研讨活动,及时予以指导,认真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使“学习月”活动成为调查研究、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契机。宗教界人士要把学习宗教政策法规作为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使“学习月”活动成为长期学习、提升自身修养的起点。二要扩大覆盖面,把扩大覆盖面作为检验“学习月”活动是否扎实的重要标准。各地、各宗教团体要把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部署传达到每一个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把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宗教界讲经布道和日常管理中,落实到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中,落实到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的各类培训中。宗教事务部门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创造学习条件,送学上门。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认真开展“学习月”活动,重视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指导,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三要拓展成果,将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等,及时梳理上报。省宗教局在门户网站上将设立专题,反映“学习月”活动动态,为交流经验、互促共进提供平台;年底还将在全省宗教系统评选20个“学法用法先进宗教团体”、35个“学法用法先进宗教教职人员”。

    启动仪式上,宗教界代表作了发言,并举行了图片展览和巡视活动。启动仪式后,在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月活动中,全省各地将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竞赛、调研学习等活动,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宗教界努力创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是国家宗教局确定的今年宗教工作三项重要活动之一,另外两项工作是开展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宗教慈善周”活动。

    活动中,通过佛协资料展板的宣传,济南佛教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对于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会后,弘庵法师表示,学习宗教法规政策,是作为宗教教职人士本身责任和义务,学法懂法用法,用正确的法律思想规范宗教行为,本质上就是在行菩萨道、度众生,并在省委市委、省政府市政府的领导下,济南市佛教事业蓬勃发展,更离不开法规政策的正确指导。

 

省宗教局副局长致辞  

 

全市五大宗教团体  

 

济南市佛教协会代表  

 

省市领导参观佛协展板  

 

弘庵法师向宗教局领导汇报兴国禅寺发展规划情况

 

法师参观展板  

 

其他宗教人士参观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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